
台北公司地址登記推薦】借址登記、虛擬辦公室怎麼選?創業者必看的商務中心指南
剛開始創業,最常遇到的問題之一就是:
公司地址要登記在哪裡?
許多創業者發現:
- 自家住宅不能設立公司
- 擔心房屋稅、地價稅增加
- 不想向親友借地址
- 租辦公室成本太高

剛開始創業,最常遇到的問題之一就是:
公司地址要登記在哪裡?
許多創業者發現:

想在台灣創業、投資公司或長期居留嗎?
外國人來台投資設立公司後,如符合相關規定,可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工作證)及外僑居留證(ARC),取得合法在台工作及居留資格。
富之浥商務中心提供:
✅ 外國人投資公司設立

很多人想開始接案、經營網拍、開工作室或經營自媒體時,都會遇到同樣的問題:
👉 我要成立工作室嗎?
👉 行號和公司有什麼差別?

想成立公司、行號或個人工作室,卻遇到以下問題嗎?
❌ 自家住宅辦理營業登記,擔心房屋稅、地價稅增加
❌ 向親友借地址登記,擔心欠人情

許多創業者在成立事業時,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
👉 我要設立行號還是公司?
👉 獨資、合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什麼差別?
👉 哪種最適合我?

新型態的創業者在初期根本不需要租辦公室或是承租地點不給登記,就把公司登記在自己或親友家裡,所以就需了解清楚登記地址的稅金會有什麼變化?會多出那些費用來?
| 房屋稅 |

網路跨境交易日趨頻繁,國內營利事業常會透過Facebook等外國社群網站或交易平台(以下均稱境外電商)刊登廣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國內營利事業給付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境外電商廣告費等電子勞務報酬時,除了要注意辦理所得稅扣繳外,還要記得依規定辦理營業稅報繳。
該局為讓國內營利事業了解於給付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境外電商電子勞務報酬時,所應辦理之稅務事項,特別就所得稅及營業稅相關規定分別說明如下:
一、所得稅
依「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第3點及財政部107年1月2日令釋規定,境外電商利用網路提供線上廣告服務予國內營利事業,其收取之報酬屬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之我國來源所得,因此,國內營利事業應於給付境外電商報酬時,按給付額依規定扣繳率扣繳稅款,並於給付日起10日內繳納稅款並申報扣繳憑單。另外,若該境外電商已依規定向國稅局申請並經核定其適用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者,得以給付額依該淨利率及貢獻程度計算後之所得額,再按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公司於109年11月30日以信用卡給付境外電商Facebook投放廣告費10,000元,因Facebook已向國稅局申請並經核定其取得廣告服務收入得按淨利率30%、境內貢獻程度100%計算所得額,是甲公司應於109年12月9日前繳納扣繳稅款638元【(給付淨額10,000元×淨利率30%×境內貢獻程度100%)×扣繳率20%=600元;法定負擔稅率600/10,000=6%;實際負擔稅額10,000元/(1-6%)×30%×20%=638元)】,並申報扣繳憑單。

近年新興網路產業相關的稅務爭議眾多,臉書廣告、YouTuber都因「稅」登上版面。反避稅是國際趨勢,特別在數位金融風行的今日,透過網路、電子等模式進行的交易全部都會被記錄,國稅局不是查不到稅,只是還沒查到,妄想以不知道、不清楚而不作為不繳稅,甚至可能面臨五年的稅款追討!

發布機關:臺北市商業處
自109年1月起,為落實源頭管理及降低民眾觸法蒙受損失,首創營業場所都計建管E化查詢系統(網址: https://reurl.cc/yyGaRO),只要於線上輸入欲查詢之地址及營業項目,即可得知查詢之地址及營業項目是否符合都計建管規定,從擇定營業場所、簽訂房屋租賃契約、裝修或辦理登記前等各個階段,都可線上查詢。自系統上線以來,平均申請使用量大幅提升,超過去年同期10倍以上,感謝大家支持。
自109年9月1日起,申請人辦理設立、遷址(以上含分公司、分支機構)、新增營業項目登記案件,如營業場所未符合都計建管規定,經行政指導要求改正後,仍執意辦理登記者,將全面追蹤列管。
營業場所未符合都計建管規定辦理登記者,如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至現場訪視仍有違規使用情事,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都市發展局除可連續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外,並將停止供水、供電。為避免後續遭裁罰,造成無可彌補之損失,仍請多使用營業場所都計建管E化查詢系統,以擇定合乎規定之營業場所營業。
場所審查增加「住宅為主兼辦公室」選項

簡單說就是核准使用發票公司行號者:
每一筆交易都要開發票,沒開就是漏開逃漏稅。
營業稅法相關罰責
第 48條
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或所載不實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並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百分之一罰鍰,其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五千元。屆期仍未改正或補辦,或改正或補辦後仍不實者,按次處罰。